此次合作为ITW首次委托中国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知识产权调查事宜,也成为ITW与铸成持续至今的友好合作的良好开端。
铸成根据谈判结果与客户指示审查和修改设计合同,尤其是就设计费支付、税费缴纳、保险购买、作品权利归属等问题提供修改意见。针对前述问题,铸成均以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一一作出解答,铸成的专业与高效得到客户的肯定与认可。
铸成从双方谈判伊始即介入,对双方在各个阶段的谈判结果均提供有效法律意见和建议,包括知识产权归属及保护、权利行使、权利评估、利益分配、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前述意见及建议基本为客户采纳并写入协议草案,铸成依据客户指示起草正式合作开发协议。
由于我方代理律师的力争,原告与所有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并撤销诉讼,《中国装饰杂志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我方律师通过代理行为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杭州耐德,基于其拥有的净水器专利,已经向包括科勒、海尔、A.O.电热水器在内的多家公司提起了一系列专利侵权诉讼。我们进行了几轮完整的现有技术搜索,并最终找到了有利的现有技术参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专利侵权诉讼关联的专利无效案件。铸成代表无效请求人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请求人”或“美的”)请求宣告专利权人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专利权人”或“莱克”)的发明专利ZL201510044589.X(以下称为“涉案专利”)无效。在此之前,莱克曾在2017年11月基于涉案专利针对美的发起了专利侵权诉讼,主张美的制造和销售的“美的Midea B5(VM1712)”型号床用吸尘器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和4-7的保护范围,请求美的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人民币100万元。美的和莱克都是江苏省规模较大的吸尘器生产和研发企业,涉案专利为相关吸尘器产品中的重要部件,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美的迅速启动了专利无效工作。
铸成作为异议人代理人,收到客户指示后经过仔细调研提交了详细的商标对比论述,并提交了异议人及引证商标的驰名证据,最终获得商标局支持,依法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并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就引证商标进行驰名商标保护。
我们客户的中文名称及其品牌正面临着淡化的风险。铸成主办律师指导其团队制定了防淡化计划,并与团队成员一同将之付诸实施
在对待侵权者时,亚马逊采取的并非是硬碰硬的直拳,而是迂回柔和策略。对此了解之后,主办律师及其团队会根据不同的性质、品牌和业务领域提出不同的建议,而且只是针对恶意侵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