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艾特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

铸成
视角

07月03
2018

一、案件背景:

原告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是一家著名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集有关的商务信息,编辑整理后形成自己的作品上载于网上,向原告的网络受众提供服务。被告直接从原告的作品中摘取了部分内容,直接载于自己的网络空间,向网络受众提供与原告相同的服务。

二、案件策略:

对于以上的事实,我方代理原告均已委托有关的公证机关作了公证,及时进行了证据保全。

三、案件结果:

被告没有经过自己的劳动,简单地抄袭原告经大量劳动而上载于网络的内容,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民法和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对原告已经造成了实际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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