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著名的海洋水族馆运营公司,被告甘肃建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侵犯了原告数十件摄影作品、数件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我方代理原告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进行赔偿。我方对被告网站所使用图片与原告摄影作品进行了仔细的对比,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摄影作品的著作权,我方还对被告网站的文案进行分析比对,发现被告抄袭了原告官方网站的文字作品。
原告在水族馆、海洋世界领域长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国内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作为同行业竞争者,被告未经许可,抄袭、篡改原告多项摄影作品及文字作品,显然出于攀附原告知名度的故意,企图获取非法利益。我方代理原告收集了有力证据对被告进行起诉,尽最大可能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客户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