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成代理ORTHOLITE商标侵权案件获得一倍惩罚性赔偿

铸成
视角

02月10
2025

美国O2 PARTNERS, LLC系铸成申会娟律师及团队提供全面知识产权服务的众多美国知名企业之一。2024年,申会娟律师及团队代理美国O2 PARTNERS, LLC对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运营者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案。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未上诉,已生效),全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了O2 PARTNERS, LLC的“ORTHOLITE”商标在鞋履及鞋材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使用多个商标的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并判决适用一倍惩罚性赔偿,赔偿客户近260万元经济损失,及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对客户商标及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

案件背景

客户O2 PARTNERS, LLC是世界范围内拥有极高知名度的鞋垫供应商,已有超过400个知名运动鞋履品牌选择了原告ORTHOLITE品牌鞋垫和制造鞋垫用的泡沫,其中更有超过一半的鞋履行业知名品牌选择了与原告提供联名商品。申律师团队在为该客户提供常年维权服务服务中注意到在拼多多等线上销售平台存在大量抄袭仿冒ORTHOLITE品牌的产品,产品质量和价格远低于客户的产品,对客户的品牌声誉和市场份额造成了严重影响。经过申律师团队的深入调查和分析,最终选择锁定本案被告说服客户启动本案诉讼。该被告一方面申请注册与客户高度近似的商标,另一方面使用多个与客户相同和近似的商标宣传和销售假冒鞋垫产品。申会娟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事实调查和取证,并通过商标无效宣告、民事诉讼、诉讼外协商等多手段并行的整体策略,从攻防两方面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诉讼策略,并获得全面胜利。

案件解读

ORTHOLITE鞋垫产品很多情况下是内置于鞋子中,因此其客户主要为B端企业,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机会受到影响。为充分证明客户ORTHOLITE商标在鞋材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申会娟律师团队一方面与客户合力收集其向诸多品牌鞋厂商供货的销售证据,另一方面广泛收集客户在多个渠道的宣传销售证据,形成从B端到C端市场影响力的完整证据链,排除对方提出的市场差异、商标不具有显著性的抗辩,最终成功证明客户的ORTHOLITE商标,在运动鞋、户外鞋等领域向诸多品牌鞋厂商供货,亦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在相关领域均具有较高知名度。

诉中,为减少被告的持续侵权行为给客户造成进一步损害,通过被告主体选择、财产保全申请等措施,及时在诉中即对被告侵权行为予以停止。同时,为防止被告“对注册商标使用”的抗辩,诉前即对其申请的OROTHERS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并在诉中对其在鞋垫所在群组的商品予以无效宣告。通过对证据的详细示证和法庭陈述,申律师团队成功证明被告使用的OTHUILRIN和Orothers商标与原告ORTHOLITE商标构成混淆性近似,从而认定其涉及多个商标的、多条侵权链接的使用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

在损害赔偿主张上,铸成申律师团队做了大量的信息收集和精细化的计算模型,计算出赔偿基数,为惩罚性赔偿适用奠定坚实基础。我们通过逐一提交每条涉案侵权链接的销售统计数据、多个平台工厂店同款产品的销售价格等证据,谨慎选取评论数作为销量、同款产品较高销售价格作为成本价,排除被告刷单销额不应计入赔偿计算基数、存在其他支出成本等抗辩的同时,使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具有准确、合理的计算基准。在此基础上,我们通过对原告及其商标知名度、被告侵权规模、侵权获利及申请注册与原告近似标识等情节的详细阐述,最终证明惩罚性赔偿具有适用的合法合理依据。

案件影响

此案为客户美国O2 PARTNERS, LLC在国内的第一起商标侵权民事诉讼。ORTHOLITE作为全球领先的知名鞋垫品牌,此次胜诉不仅扩大了ORTHOLITE品牌在中国市场的知名度,也为客户在中国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尤其,本判决支持了客户的几乎全部诉讼请求,并适用惩罚性赔偿对被告的侵权行为予以规制,不仅使客户在中国市场的品牌形象得到了有效维护,对其他既有或潜在侵权人也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铸成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业实力和战略智慧,彰显了律所为客户提供卓越法律服务的能力。

办案人:合伙人 申会娟律师;资深律师 马媛律师;律师助理 鲁琪

申会娟
合伙人 |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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