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我国外交部网站公布了《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生效时间及《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的主管机关,同时指明了办理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的查询方式,为《公约》在中国的实施给出了更为具体的指引。我国已于2023年3月8日正式加入《公约》。根据此次外交部新闻,《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公约》的实施将对各类涉外案件中的文书认证,包括但不限于涉外诉讼的委托手续、证据的认证,带来很大便利。
《公约》第二条规定“缔约国对适用本公约且需在其领土内出示的文书应免除认证要求。就本公约而言,认证仅指文书出示地国的外交或领事人员为证明签名的真实性、文书签署人签署时的身份,以及在需要时为确认文书上的印鉴属实而履行的手续。”从法条文本看,《公约》免除了缔约国之间出具文书时的外交或领事认证的环节。
具体而言,自2023年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那么,《公约》的实施生效具体会简化哪些步骤?我们以美国公司在中国进行诉讼的授权委托手续为例加以说明。在美国当地签署的一份授权委托书送往中国使用,若通过领事认证的方式进行认证,那么一般需要经历公证、州政府认证、联邦认证和中国驻美国大使馆认证的步骤。虽然各州的具体规定和认证步骤略有不同,但通常整个认证周期会长达数月,其中仅联邦认证的周期就会花费11-12周的时间。就涉外诉讼而言,不少国外主体可能会因为无法按时提供合格的授权手续而错失司法救济的机会。而《公约》的生效实施恰好可以简化时间较长的联邦认证环节及后续的使馆认证环节,这对大部分涉外主体在国内开展诉讼都是极大的利好消息。
相应的,当我国企业在海外开展业务时,涉及到在其他《公约》缔约国使用各项文书的认证手续也将变得更加便利。同样以在中国签署的委托书为例,目前的领事认证方式需要经历公证、外交部认证或地方外办认证以及目标国驻我国使领馆认证的一系列步骤。而《公约》生效实施后,上述文书则只需要进行公证后办理附加证明书认证即可。
根据外交部的新闻稿及中国领事服务网的信息介绍,中国外交部是《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主管机关,并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外交部领事司附加证明书业务受理窗口的办公地址、对外办公时间及咨询电话均可以在中国领事服务网“附加证明书”板块查询得知。此外,外交部委托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外办多达31家,其中25家省级外办,6家市级外办。办理或代办附加证明书机构的名单、地址和咨询电话同样可通过中国领事服务网查询。
中国领事服务网同时展示了我国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式样。下图为带印鉴、签字版本附加证明书。
此外,申办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提交材料、收费标准、办理周期等细节,中国领事服务网也给出了详细说明。
根据《公约》规定,缔约国应指定主管机构签发特定格式的附加证明书。如何在国外办理附加证明书则需要咨询当地的主管机构。例如,美国的附加证明书申请流程可以在美国联邦政府网站查询。英国的附加证明书相关信息可以在英国政府网站查询。
从目前公布的相关内容来看,《公约》对涉外诉讼授权手续文件的办理带来的便利几乎是可以确定的。此外,不仅限于涉外诉讼的授权手续,涉外案件中证据的获取、文书的出具以及涉外主体的非诉维权手续的办理也将受益于此。例如,部分电商平台接收知识产权投诉的要求之一是权利人提供经认证的授权手续。随着《公约》的生效实施,进行此类维权活动将更为高效便利。
鉴于《公约》尚未正式实施生效,对于我国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部门来说,关于国外带有附加证明书的公文书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等具体细节,需要在后续实践中进一步观察和明确。我们也会对此保持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