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铸成律师事务所与金杜律师事务所共同代理的美国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某中国个人商标撤销纠纷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胜诉。
该美国公司为世界上最具综合性、业务分布范围最广的健康护理产品制造商和服务商,名列全美50家最大的企业之一,在全球医疗保健产品生产企业中销量排名第一。2004年,经国家商标局核准,该公司在中国注册了A商标,指定商品为血糖试纸。该公司在中国已持续使用该商标近10年,成为该领域知名品牌。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开始生产假冒A品牌血糖试纸产品,甚至出口至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其中,最严重的侵权人是广西B公司,该公司也因此受到中国及香港相关司法机关的刑事、民事追究。目前,B公司正因此在广西某人民法院接受刑事审判。
为拖延广西刑事案件的正常办理,B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以个人名义对A商标提出争议,企图借此影响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审判。2013年12月,商评委在受到极大干扰的情况下做出裁定,撤销该公司在中国使用了近10年的行业知名品牌A商标。
该裁定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行业影响巨大,坊间竟传出美国公司有意出售血糖试纸部门的声音。鉴于案情重大,铸成所与金杜所临危受命,利用各自优势共同代理本案。最终一审法院认定A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撤销商评委的不适当裁定,保护了客户在中国的合法权益。
一审案件的胜诉不仅为广西刑事案件提供有力支持,而且也为美国公司在华的维权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