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二审。
这次修正案有几处较大的修改包括:继初次提交审议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将商标侵权案件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后,二审稿将这一上限进一步提高到200万元(325400美元)。该草案还强化了商标代理机构的责任,如果代理机构知道所代理的客户有进行恶意注册或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则不得接受委托。
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商标代理机构的数量增加了近20倍。目前,国内有超过9000个的商标代理机构和超过8,000个律师事务所从事与商标相关的知识产权服务。其他修订的审议还包括固定和缩短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时限和公告异议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