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成
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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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千禾味业“千禾0”商标因与“零添加”概念的关联性争议引发广泛讨论。作为商标法律工作者,笔者认为,从现行《商标法》角度,“千禾0”商标本身并不违反禁止性规定,其注册合法性应得到认可;但企业将商标与“零添加”宣传结合使用,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性质产生误认,体现了现行制度对“零添加”标识的监管的不足。本文试图从商标法、食品安全法及市场监管角度,探讨如何更好地对商标以及标识的合理使用进行监管,以避免对消费者的误导。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禁止注册“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判断“千禾0”是否具有欺骗性需从以下三方面考量:
1:商标本身的显著性和含义:“千禾0”由商标注册人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千禾”与数字“0”组合而成,数字“0”本身具有多义性,既可表示“零添加”,也可象征品牌系列编号“零号”,“零起点”,或其他含义。在未明确标注“零添加”的情况下,该组合商标本身并不直接指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也并未对指定商品的特性、质量等特点进行直接描述,因此笔者认为,其本身不属于“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应当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2:商标的注册状况:笔者从商标网进行查询结果显示,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一系列的关于“千禾0”系列商标的注册和申请,有众多商标已经在第30类的“酱油”等商品上获得注册,如2019年07月21日已获注册的35121564号商标和35126959号商标,2021年02月14日注册的46685301号商标、46698998号商标、46717423号商标等。可见,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前述商标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本身不具有欺骗性,具备可注册性,因而获得商标注册。
同时,笔者也注意到,有部分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注册,有的已经因此无效,也有的尚在驳回复审中,如52997347号商标已被驳回而无效,69484641和73670138号商标则尚在驳回复审中。虽然从公开信息,笔者无法获取驳回的具体理由,但是从52997347号商标中含有明显的描述性词汇“零加酱油”,笔者推测此商标很有可能因其本身对指定商品的描述而缺乏应有的显著性或者具有误导性,而被驳回注册。而对于69484641和73670138号商标,虽然其与此前已经注册的46717423号商标除了颜色外,无其他差异,但是笔者仍推测基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前审查标准,其很有可能也因为本身可注册性原因被驳回注册,以上可见,国家知识产权在审查和核准商标注册的时候,会充分审查商标本身的可注册性,并且其标准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有所调整。
3:实际使用中的误导可能性: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千禾0”本身不具有明确的误导性,而且也已经作为商标获得注册,商标注册人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授权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符合法律规定。
那么,为什么消费者对于“‘千禾0’只是个商标,与是否‘零添加’无关”的说法反响如此之大呢?问题出在哪里呢?
有可能问题的焦点在于,企业将“0”放大突出显示,并长期以“零添加”作为营销核心,将“千禾0”商标与“零添加”紧密结合使用,导致消费者将“千禾0”与“零添加”直接关联。由此可见,商标合法性与使用场景的合规性/合理性需分开评价——即使商标本身无问题,但使用和宣传行为可能导致误导。
综上,笔者认为,“千禾0”商标的注册原本符合《商标法》要求,但是由于企业对商标的延伸使用,导致了公众的混淆误认,进而也可能影响了商标本身作为商标的内在显著性和可注册性。
尽管“千禾0”商标合法注册,但企业利用其与“零添加”概念的模糊关联,体现了现行法律对“零添加”标识的监管不足:
1:“零添加”缺乏法定定义: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未对“零添加”作出明确定义。企业通常自行解释为“未添加防腐剂、增味剂等特定添加剂”,但原料中天然存在的成分(如镉、砷)是否纳入“添加”范畴尚无统一标准。例如,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辩称“镉源于原料”,但消费者仍质疑其“零添加”承诺的真实性。
2:现行法规的滞后性:202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拟禁止使用“零添加”等宣称,但该文件尚未生效。目前,企业标注“零添加”仍属合法。
3:司法实践的认定难度:如上所述,对于“零添加”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定义,而且现行的法律规定也并未明确禁止此类词汇的描述,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零添加”使用的合法性很难界定。虽然消费者可能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对此提出质疑,但是在无法界定是否为“零添加”的情形下,很难据此作出判定。事实上,根据新闻报道,3月24日,千禾味业(603027.SH)公告,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公司成品库房、商场超市在售的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计23批次。经检测,结果符合企业标示的酿造酱油国家标准(GB/T 18186)。本次抽检报告显示,抽检的所有“千禾0”产品未检出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三氯蔗糖、安赛蜜等食品添加剂含量。“千禾0”商标用于区分公司零添加产品和非零添加产品。凡是使用“千禾0”商标的产品都是“零添加产品”。
那么“千禾0”的争议到底是什么?笔者认为,“千禾0”的争议本质是营销策略与消费者知情权的冲突:
1:商标功能异化:企业将“千禾0”商标与“零添加”宣传捆绑,例如官网及产品包装中突出“0”标识,客服回应称“千禾0系列产品不含添加剂”,实质上将商标转化为质量承诺。这种策略虽未直接违反《商标法》,但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2:消费者认知偏差:调查显示,很多消费者将“千禾0”理解为“零添加”,而企业辩称“需以配料表为准”。然而,普通消费者缺乏专业鉴别能力,依赖直观标识选购商品,导致信息不对称。
3:行业乱象的连锁反应:类似问题不仅存在于酱油行业,“零蔗糖”“无防腐剂”等标签亦常被滥用。例如,“零添加蔗糖”产品可能添加代糖,而“零添加防腐剂”酱油可能通过高盐防腐,反而增加健康风险。
为避免类似争议,笔者建议从法律完善与市场监管两方面入手:
1:明确“零添加”的法定定义:建议参考欧盟《食品信息条例》,将“零添加”限定为“未主动添加特定成分”,并要求企业标注具体未添加的物质(如防腐剂、甜味剂)。同时,对原料中天然存在的成分(如重金属)设定补充说明义务。
2:推动《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落地:加速出台新规,明确禁止使用“零添加”“无添加”等模糊宣称,除非企业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3:加强商标使用监管:对可能引发误导的商标(如含“0”“无”等符号),要求企业在商品显著位置注明商标真实含义,或限制其与质量宣称的关联使用。例如,要求“千禾0”商标旁标注“本商标不代表零添加”。
“千禾0”商标争议反映了商标功能与质量宣称的边界问题。作为商标法律工作者,笔者认为,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应严格遵循《商标法》的审查标准,而企业需避免将商标异化为质量担保工具。长远来看,唯有通过法律明确“零添加”等标识的使用规则,才能平衡企业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