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花
商标代理人

李雪花自2004年起即以商标代理人身份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在十多年的从业生涯中,在商标代理领域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能够从容处理商标各种类型案件。李雪花作为商标代理人,业务范围包括商标、著作权和域名的注册、保护,企业商标战略等各个方面,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李雪花作为商标代理人,在从业过程中始终秉持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宗旨,对客户高度负责,能够针对各类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问题给客户提供极具效能的解决方案。她也因其敬业、专业而获得客户的赞誉。

+86 10 8836 9999
商标确权 | 著作权和域名
北京

执业年限

2004年至今

从业经历

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    商标代理人
北京圣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标主管
北京安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标代理人

典型案例

  1. 代理康菲提交了大量申请、异议、无效等案件,成功不予注册或无效多件商标。
  2. 代理ABH公司提交申请、异议案件,确立自己的ANASTASIA BEVERLY HILLS及图商标权,成功不予核准多件他们抄袭模仿商标。
  3. 通过域名仲裁程序为ABH公司成功无效三件他人提交的域名。
  4. 代理韩国现代通过异议及无效成功异议或无效他人抄袭模仿的十多件商标。
  5. 代理KAS DIRECT成功异议无效十多件他人抄袭模仿BABYGANICS及图商标。
  6. 通过驳回复审程序对含国家名称的GERMANPOOL及德国宝商标成功确权。
  7. 通过驳回复审程序对含外国地名的OREGON商标成功确权。
  8. 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反对信成功不予核准抄袭UNITED ARROWS多件商标。
  9. 通过谈判获得共存信及购买商标,为客户商标SUNNY COIN, APP, CAV EMPT等注册清除障碍。
  10. 通过撤三答辩及复审程序,成功维持多件商标注册,如EHOW, MANPOWER, STAMFORD, PASONA, LUNASCAPE等。

教育背景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法学学士(2004)

执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2006)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