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成代理玖熙公司成功实施工商打假 查处大量假冒毛衣

铸成
动态

09月22
2017

2017年8月11日,经铸成律师事务所投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工商分局对北京叁拾峰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叁拾峰”)进行了工商打击,并查扣其仿冒的84件“NINE WEST”毛衣。本案现已由北京市工商局立案,并对叁拾峰侵权行为进行深入调查。

案情介绍

铸成律师事务所在阿里巴巴网站(Alibaba.com)发现一家为叁拾峰的网络卖家,销售疑似仿冒“NINE WEST”标识的服装产品。经权利人许可,铸成调查员到该网络卖家库房进行现场调查,并在现场发现一定数量的仿冒服装产品。确定了适当的时机后,铸成的调查员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协商,定于2017年8月11日进行工商打击 。工商执法人员经仔细核查,现场查扣了84件仿冒“NINE WEST”毛衣,并签发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经说服教育,侵权商家负责人窦女士称,相关服装产品是从跳蚤市场购买。

本案作为玖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华的第一件成功打假的案例,非常值得关注。本次打假行动本身不仅可以震慑叁拾峰及相关制假售假产业链从业人员,也展示了权利人通过打假侵权产品、肃清市场的决心。

查处现场

查处现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铸成评论

在中国的大部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行政执法是公认的费用最低、速度最快的维权方式。实践中,行政执法更适用于那些侵权事实明确或权利人希望快速结案的案件。

对权利人而言,在选择中国的打假代理人之时,务必本着慎之又慎的态度。根据一份最新的调查报告,目前存在打假调查员与假货生产商合作,或调查员本身就身处假货产业利益链之中的现象。这一现象使得在华经商的跨国企业在阻止假货流入市场的战役中处于劣势地位。据美联社报道称:“甚至发现打假调查员参与了对其外国客户的制假行列,以便于其诈称‘查扣’假货来申领奖金”  。知识产权行业的各从业者之间亦存在巨大差异。例如,高端律所为知名品牌的权利人提供服务,其从业人员需遵循严格的工作流程和执业道德标准。反之,仍不能否认的是,业界确实存在有不少声名狼藉的律所。其中,一些律所因其臭名昭著,甚至登上了当地执法机构的黑名单。因此,我们坚决对那些如碰瓷式打假,虚假举报,恶意打假调查员等“恶意打假”的行为说不。

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已有几十年,同时也被世界公认为全球假货的主要来源地。根据欧盟委员会《2016年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年度报告》所提供的海关在边境查获的侵权产品数据,中国依然是假冒商品主要来源国。2016年,抵达欧盟的假货中有80%是源自中国 。幸运的是,如今,这一处境已大为改观。中国已从国家战略层面上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行动。这对权利人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进一步鼓舞了权利人的维权信心。

就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近期的法律及政策动向如下:

1. 2017年9月8日,由公安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了《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共计包含有十一项工作任务,其中几项值得重点关注:

一是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是在华的外资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二是在商标专用权保护中,重点查处商标恶意抢注和“傍名牌”的行为;

三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侵权盗版行为逐渐由线下向线上蔓延,这次将集中治理互联网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

2. 全国海关开展“龙腾”行动,进一步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遏制假货流通 。

据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7年9月1日起,全国海关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代号“龙腾”行动。

该行动中,海关将以出口非洲、中东、拉美以及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主,以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生活日用品、节日产品等传统优势产品为主,开展专项执法、协助企业维权。据悉,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区域海关充分利用区域合作优势,建立案件打击快速反应和案件联动查发机制。海关总署将充分利用与境外海关行政执法互助渠道,在情报支持、证据收集、案件核查等方面为“龙腾”行动重点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支持。“龙腾”行动是海关总署开展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海关总署今年正式实施知识产权培塑工作的具体举措。为此,全国海关将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进出口企业,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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