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佛山市顺德区蓝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 以珠海科勒厨卫产品有限公司、上海子淘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被告”)生产的排水开关产品,侵犯了原告2007年申请并授权的“排水开关”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支持损害赔偿50万元人民币。
作为本案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我所徐瑞红律师带领其团队本着慎之又慎的严谨态度,认真搜集并组织了大量的证据,拟定了切实可行的应诉方案。在庭审过程中,铸成团队据理力争,成功说服法院接受我方主张,并进一步说服法官当庭要求原告撤诉,从而成功维护了客户科勒公司的利益,为科勒公司避免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
就一般民事诉讼庭审过程,判决结果通常为合议庭休庭后进行合议,再行予以做出。而本案的亮点在于,徐瑞红律师结合多年的诉讼经验以及对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对于原告的进攻在第一时间有效进行了防守,并通过抓住本案的关键命脉,据理力争,不仅成功说服了法官接受我方主张,更赢得了法官当庭要求原告撤诉的诉讼结果,实属罕见。
以往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国外大型企业多作为原告方,通过诉讼主张维护自身权益。本案则相反,作为全球最著名的卫浴企业之一的科勒公司,以被告身份应诉,引起业内的高度关注。本案亦可反映出,在我国立法逐步完善和司法逐步健全的大环境下,跨国公司在中国成为被告的可能性已大大增加。这进一步警示:企业应充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仅要有矛,还要有盾,把知识产权提升到企业的策略乃至战略层面,充分借助专业律师事务所的优势,构建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防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