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铸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原告固瑞克流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三旗喷涂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非法抢注外观设计专利构成不正当竞争一案胜诉,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同时,被告将支付原告赔偿金人民币400万元。
原告母公司——固瑞克有限公司于1926年在美国成立,是世界流体处理系统和组件领域的领先者。本案争议的GH833无气喷涂机产品是固瑞克有限公司最著名的产品之一,该型号喷涂机产品自2006年进入市场之时起就成为建筑喷涂行业的领导者,在市场内享有极高的知名度。
被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自2013年起开始制造、销售SANQI品牌GH833无气喷涂机产品,其产品型号和产品外观(装潢)与原告的GH833无气喷涂机产品完全相同。
本案难点在于,固瑞克生产的喷涂机对应的型号名称GH833未注册商标,且产品外观没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被告已在2014年对销售的产品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通过经销网点和实体店大量销售该产品,严重影响了固瑞克的市场份额,侵犯其合法权益。
鉴于案件客观情况,铸成建议客户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主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装潢权,并向法院提供多种类型证据证明原告产品知名度。立案后,被告在微信中大量发布负面信息,对原告商誉进行诋毁。随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申请,同时追加诉讼请求为400万元,并针对被告专利提起无效裁定,获得成功。
法院最终认定原告商品为知名商品,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完全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全额赔偿人民币400万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本案是铸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客户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典型案件之一。本案的胜诉,不仅有力打击了非法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的行为,对恶意抢注知名商品包装的行为也起到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