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与2012年4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五十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四个商标授权确权典型案例。铸成所承办的佳选企业服务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1〕行提字第9号)获选进入该四个典型案例之列。
该案对我所客户—某全球五百强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零售集团意义极为重大,为客户在中国长达七年的商标申请之路画上圆满句号。在商标局,商评委,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院均认定客户商标不具有显著性的不利局势下,本所经过认真准备,在客户的大力支持下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并以详实的证据和论理获得最高法院的支持。本案承办律师为本所高岩和王亭入,指导律师为本所主任司义夏和合伙人苍雨春,商标代理人房晶晶对本案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