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丰杰龙脉基金系全球著名风险投资基金德丰杰(DFJ)和硅谷龙脉风险投资基金(DragonVenture)在2006年合作成立的专注于早、中期新兴技术投资的基金,在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德丰杰龙脉(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德丰杰龙脉”)系德丰杰龙脉基金在上海设立的管理咨询公司,该公司拥有“德丰杰龙脉”系列商标的专用权。
自2014年起,曲敬东及其控制的多家主体,未经“德丰杰龙脉”授权或同意,擅自使用“德丰杰龙脉”或“新龙脉”为商标和商号开展竞业活动,使相关公众对曲敬东的关联企业与“德丰杰龙脉”之间的关系产生混淆、误认,给“德丰杰龙脉”造成了经营困扰和重大损失。本所代理德丰杰龙脉向曲敬东及其相关公司发送多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因曲敬东等主体拒绝停止侵权,2016年本所代理“德丰杰龙脉”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对曲敬东等被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所申会娟律师团队对该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制定了完善的整体策略,并结合必要的行政投诉措施,积极进行调查取证,多次向法院提交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和严重程度。经过多次庭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曲敬东等被告使用“德丰杰龙脉”、“新龙脉”等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曲敬东等被告停止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变更企业名称,无偿转让相关域名,并共同赔偿“德丰杰龙脉”经济损失280万元及合理支出47万余元。
曲敬东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德丰杰龙脉委托本所律师团队继续代理本案二审。二审期间,本所针对性地补充了新证据,提交了类案检索报告,并多次积极与法院沟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全面的事实和法律审查,并于2020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德丰杰龙脉”历时四年的维权取得了全面胜利。
本案中,一、二审法院从案件整体出发,纵观全局,认定曲敬东等被告使用“德丰杰龙脉”“新龙脉”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体现了司法应当厘清现实市场竞争情况,避免主体间进一步混淆的导向,有利于定纷止争、鼓励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