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拒执罪新规:从执行到执“刑”的司法高压线

铸成
视角

04月14
2025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解释》的核心宗旨是通过厘清法律适用的准则、拓宽惩治的边界、增强执法的威慑力,从而攻克“执行难”的问题,并保障司法权威的尊严。

一、背景:执行困境催生制度创新

近年来,虽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已促成超过1627万次的自愿履责行为,但仍不时出现被执行人转移资产、暴力抵抗法律等违法行径。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拒执罪的判定标准不明确、民刑交界争议频发、执行程序与刑事追责的衔接不流畅,迫切需要司法解释来填补法律的空白。

《解释》的施行,不仅是对公众对“老赖”现象强烈不满情绪的回应,也是对中央维护司法权威指令的落实。最高检强调,《解释》聚焦于“真正的问题”,例如对于判决生效前资产转移的管控、共犯认定标准等,直指司法实践中的痛点。

二、核心:十项重大突破与五大亮点

1.扩大入罪范围:从判决生效后延伸至诉讼阶段

以往的规定仅针对判决生效后的拒执行为,《解释》则明确,自诉讼开始(以应诉通知为标志)起,若转移、隐匿财产,并且经核实后拒不履行义务的,即构成犯罪。这一变化修补了判决前恶意逃债的法律漏洞,实现了对拒执行为的“全过程”惩处。

2.细化“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十类“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恶意无偿转让财产、伪造证据阻碍财产查明、经罚款或拘留后仍拒不交付财物等。

五类“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组织群众冲击执行现场、暴力袭击执行人员、导致申请执行人自杀等严重后果。

新增的“情节特别严重”等级,可导致更重的刑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

3.明确共犯和案外人的责任

在实践中,被执行人的亲友帮助转移财产的情况广泛存在。《解释》规定,案外人知情协助被执行人拒执的,将作为共犯处理,切断了利用“代持财产”等手段规避法律的途径。

4.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在涉及民生权益,如拒不支付赡养费、劳动报酬等案件中,由“酌情从重”改为“应当从重”处罚,展现了司法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

5.财产追缴与宽严相济政策的双轨并行

对于非法处理的财产,明确应当追缴或退赔,并由法院依法处理。

对于在公诉前或一审判决前履行义务且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减轻处罚,以此激励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三、意义:构建“既不敢拖欠、也无法拖欠”的法治环境

1.提高执行的威慑力

例如,北京朝阳区的一名被执行人因转移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远超其预期的刑期,彰显了刑事打击的严峻性。新规通过明确入罪标准,缩减了“老赖”的侥幸心理。

2.提升执行的效率

通过警方介入追缴财产、简化民刑衔接程序,减少债权人的维权成本。例如,通过刑事追缴后的转移财产,可以直接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处理,避免了重复诉讼。

四、总结

《解释》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执行机制从“信用惩戒”向“刑事震慑”的纵深推进。通过明确拒执罪的各种情形、责任认定、从重从轻情节以及追赃等,为司法实践提供了详细、可操作的法律指引。同时,也提醒所有被执行人,切莫心存侥幸,逃避执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主动履行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

高岩
合伙人 |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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