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著作权法的部分条款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铸成
视角

07月22
2019

2018年5月25日,日本著作权法的修正案经由第196回通常国会公布,其内容分别于2019年1月1日和7月1日施行。

修改内容:

7月1日实施的新法内容主要与著作权登记条款相关(第77条)。

依照修订前的著作权法同条款规定,原则上,著作权因转让或者信托而进行变更或处分的情况下,如未经过备案,则不得对抗第三人。但是作为例外,因继承等一般承继而产生的变更或处分除外。

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同条款删除了上述例外。

速解读:

上述修改可解读为:2019年7月1日之前,因继承等一般承继行为而变更或处分著作权的情况下,如果该转让没有经过备案,也可以对抗第三人。但7月1日之后不经过备案则不可对抗第三人。

此次改法主要是呼应日本民法899条之2第1款而进行的调整。民法该条款规定,因继承而带来的权利转让,对于超过法定继承份额的部分,如果不经过登记则无对抗效力。

因此,有观点[1]认为新著作权法第77条应解读为,在继承的情况下,如若不对著作权的转让进行备案,超过法定继承的部分不可对抗第三人。

因此,在实践中,著作权的继承等一般承继的情况下,为使得著作权的转让具有正当化,应向文化厅进行著作权转让的备案。

 

新旧法条请参考:

[文化厅] http://www.bunka.go.jp/seisaku/chosakuken/hokaisei/minpou/  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7月19日。

 


 

[1]   【発明プラス】「著作権法改正 – 2019年7月1日施行分について」https://hatsumei-plus.jp/column/5801/ 最后访问时间: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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